固體廢物處理是通過物理的手段(如粉碎、壓縮、干燥、蒸發、焚燒等)或生物化學作用(如氧化、消化分散、吸收等)和熱解氣化等化學作用以縮小其體積、加速其自然凈化的過程。通常也指人類在生產和生活活動中丟棄的固體和泥狀物質,包括從廢水、廢氣中分離出來的固體顆粒。但是不管采用何種處理方法,仍有一定量的固體廢物殘存,對這部分廢物需要妥善地加以處置。特別在處理廢物時,應避免產生二次污染,對有毒有害廢物應確保不致對人類產生危害。
對城市產生的固體廢物制定綜合性處理規劃是非常必要的。綜合處理的目的是將城市中各種廢物集中到一定地點,根據固體廢物的特征,把各種廢物處理過程組合成一個系統,以便把各過程得到的物質進行合理的集中利用。通過綜合處理可以對廢物進行很好的處置,減少廢物排放量,減輕對地區的環境污染,防止二次污染的擴散,同時還能做到總處理費用低,資源利用效率高。
固體廢物的處理和利用有悠久的歷史,早在公元前3000~1000年,古希臘米諾斯文明時期,克里特島的諾薩斯即有垃圾覆土埋入大坑的處理。但大部分古代城市的固體廢物都是任意丟棄,年復一年,甚至使城市埋沒,有的城市是后來在廢墟上重建的。英國巴斯城的現址,比它在古羅馬時期的原址高出4~7米。
為了保護環境,古代有些城市頒布過管理垃圾的法令。古羅馬的一個標志臺上寫著“垃圾須倒往遠處,違者罰款”。1384年英國頒布禁止把垃圾倒入河流的法令。蘇格蘭大城市愛丁堡18世紀設有大廢料場,將廢料分類出售。1874年英國建成世界首座焚化爐,垃圾焚化后,將余燼填埋。1875年英國頒布公共衛生法,規定由地方政府負責集中處置垃圾。較早的處置方法主要是填埋或焚燒。